各会员单位:
为加强市场监管,防范市场风险,我所将于即日起对程序化交易会员和客户实行备案制度,对程序化交易进行统一监管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会员单位通过计算机按照事先设定的具有行情分析、风险管理等功能的交易模型,自动下达交易报单指令等交易方式开展程序化交易业务的,需要事先向交易所备案,备案材料包括会员信息备案表(附件一)、会员程序化交易业务开展报告(附件二)以及会员程序化交易风险管理措施(附件三)。
二、会员应在开展自营或代理客户程序化交易业务前,如实填写程序化交易客户备案表(附件四)。
三、会员单位应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向我所备案相关材料。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要求的相关文件。
四、对于存在不报、漏报、未及时备案程序化交易等情况的会员单位,我所将根据情节轻重,采取谈话提醒、书面警示、限制相关业务等措施。
请各会员单位高度重视程序化交易备案工作,切实履行程序化交易备案职责。
联系人:
国内会员:苏涌桢;联系电话:+86-21-33128775;邮箱:suyz@sge.com.cn
国际会员:查偲悦;联系电话:+86-21-20899537;邮箱:zhasy@sge.com.cn
特此通知。
上海黄金交易所
2019年6月27日